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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IT服务行业市场后进IT服务企业面临诸多障碍和挑战 国别身份的意义

日期:2015-09-28 点击:     关键词:IT服务行业,IT服务企业

2015-09-28

  大约一个月多以前,美国哥伦比亚地区联邦法院判定国土安全部(DHS)一项有利于外国学生留美工作的法规无效,DHS在2008年出台的法规将技术类(科学、技术、工程、数学)外国留学生在美合法实习一年的期限延长至29个月。尽管法院给了DHS六个月时间对之前的程序不当进行补救,裁决还不算正式实施,但这样一个利空的预期对于需要大量外国技术人员的企业,尤其是印度IT服务公司还是有一定的影响。

  对在美国市场经营的国际IT服务公司产生更大影响的是两年前Infosys被诉滥用B1签证在美用工的案子,虽然最后Infosys并未承认故意违反移民法规,以3,400万美元庭外和解收场,但实际上这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因此案持续发酵。这两个案例折射出了一个普遍性现象:在企业全球化布局和经营的今天,IT服务企业的国别身份仍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市场的后进企业面临着诸多的现实障碍和挑战。

  业界对全球IT服务行业的市场参与者有一种混合了规模和国别的粗略分类法:跨国厂商(Global MNC/SI)、印度一线厂商(Indian Tier 1/Pure Play)、区域性厂商(Regional)、以及当地厂商(Local)。在主要全球主要市场的进入和市占率方面,IBM, HP, Accenture(2014全球IT服务收入前三名, Gartner数据)等为代表的欧美跨国厂商不论是在其母国,在英语国家,还是在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都享受着巨大的优势。相比之下,即使是紧追其后,甚至在增长和总量级上都不输的印度一线厂商,在美国这一世界最大的IT服务市场也竞争中处于劣势。当然,跨国公司有他们先发而得的既成事实的品牌优势、也有不可否认的强大技术和行业能力、以及遍布全球的交付和研发投资,但在像美国等的关键市场里国别身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因为政府、公共事业以及一些经济关键部门的IT服务采购占很大的份额,要获得这些订单本国身份是前提条件。印度五家一线厂商(俗称WITCH,包括Wipro,Infosys, TCS, Cognizant, HCL)虽然在美国大多都单设了政府行业业务单元,但是大多数公开披露的案例仅仅是州一级,或者少数联邦非关键部门(儿童保障、雇员管理,水电,公交)的非关键应用服务(文件管理、事件管理)。仅仅从2013年,得益于奥巴马医改产生的系统建设机会,印度一线厂商在美国公共事业的辛苦经营才略见曙光,Infosys和Cognizant分别拿到了5,000万和7,400万美金的订单,这和IBM, CSC, SAIC等美国企业动辄获得美国政府部门上亿到几十亿美金不等的生意相比那是相当的不值一提了,但即使这样也引发了很多关于印度IT服务企业影响美国本地就业的关注。

  诚然,降低对就业影响、增加本地雇佣貌似是上面几个案例中保护主义者们的诉求,但我们发现舆论的焦点从来都是外国企业,而不是IBM这样的跨国厂商,而后者也同样是H1-B用工大户,从中我们可以窥到国别身份在这里的意义。20世纪著名社会经济史学者卡尔波兰尼认为,市场经济和贸易自由只是在历史上某些利益集团鼓吹的一种意识形态,政府在一定程度上的保护是正当必要的,从近年全球抬头的保护主义看这一解读是有见地的。笔者并无意陷入经济学方面的论辩,只是想借用这一观点表达,国家的、地域性的、或某种国际同盟性的贸易保护其实是现实存在、不可避免、甚至是无可厚非的,重要的是我们要直面国别身份对IT服务企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现实,探讨中国IT服务产业的对策。

  中国的在全球IT服务业中几乎是最后一批参赛者,与先发的跨国企业和印度厂商相比中国企业在拓展国际市场方面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而且由于产业集聚的效应,这种差距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为了不在竞争中掉队,中国大型IT服务厂商不得不加速自身的全球化进程,用资本的手段补充自己在开拓品牌、市场、技术、行业等方面的短板。这种情况下他们在国别身份问题上面临着中外两个市场的挑战:在海外,尽管有国际投资方的背景,这些IT服务企业仍然被看作中国身份;而在中国去IOE的炒作之中,生于斯长于斯的他们又被笼罩在外资的身份迷雾之下。中国IT服务企业在海外实力和经验上与大多数跨国甚至是区域性厂商相比都还不是一个量级,因此尽管海外拓展是我们的努力目标,但对比而言在中国大本营的身份更是亟需正本清源的问题。

  中国政府对服务外包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由于IT服务外包是相对新的产业,包括国别准入方面的一些认识和管理实践还在发展完善中。准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别认定标准,有注册地,交付地,资本地等多种方法;二是行业准入范围,我们可以了解一下美国的做法:在国别认定标准上直接相关的是美国政府采购中遵循的国货法案(BAA, Buy American Act)以及WTO下的政府采购协定(GPA, Government Procurement Act)和相关的贸易协定法案(TAA, Trade Agreement Act)。这里涉及繁复、交叉甚至是矛盾的条文和细则。大致而言,BAA文中多意指产品相关,但在实践中也有将其产地原则应用于服务的案例,比如上述印度厂商获得美国两个州的政府医疗IT订单的报道中就曾说到哥伦比亚特区区政府要求超过30万美金的政府服务外包订单中必须雇佣超过51%的本区居民。然而与产品的原产地原则不同,TAA规定的服务和新兴技术的采购以公司成立地(注册地或总部地)为准。例如,一家美资云计算企业以在中国的数据中心提供的服务仍视为“美国货”。当然,即使是美国,对于服务贸易准入的规定也是复杂和演进的状态,其中涉及非常专业的法律探讨,有待更深入的研究和专业人士撰文澄清。回过头来我们看中国的情况,其实无论从总部还是服务人员而言,中国IT服务企业的“国货”身份都是过硬的。进一步说,这些源自中国,全公司绝大部分业务在为中国技术人员提供本地就业机会的企业,即便是为了拓展国际市场在海外成立了实体或设立运营中心,仍应被视为中国企业。这一立场只有足够坚决才能够有助于已经处于劣势的中国企业的获得平等竞争的机会。

全球IT服务行业市场后进IT服务企业面临诸多障碍和挑战 国别身份的意义

  在行业准入方面,美国在政府和公共事业领域执行着比较严格的规定,这在各国,包括中国的基本理念都是一样的。然而中国由于国情原因,在金融、电信等国民经济重要部门和基础性产业对采购IT产品和服务也有一些准入的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跨国企业在历史上已经广泛的在很多行业都已经建立了优势地位,这些规定并未真正形成壁垒;相反,中国IT服务企业因为仍在成长期,在能力和客户关系上尚待加强,反而可能容易因自身的资本机构方面的变化受到资格方面的质疑。当然,市场竞争中能力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企业需要迎头赶上;但是,除非是事关绝对国家安全、军事领域,在包括政府和公共事业的绝大多数行业,中国IT服务企业,无论资本结构如何,基于前段所述,都不应该被排除在外;在诸如智慧城市、智慧政务一类的泛政府的建设中,实际还应该对中国交付技术人员占公司雇员优势比例的中国IT服务企业设立准入,给予应得的公平的待遇。

  数字商业和互联网时代,新兴经济体在全球化过程中,本国的外向型IT服务企业凭借其跨文化沟通能力、对母国企业的了解、海外交付力量和对海外市场的了解,将是本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中完善信息化建设所不可或缺的合作伙伴。亚洲企业,例如日本企业当年出海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依赖和扶持本国IT服务。中国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借鉴先进国家的做法,组织更为细致的调研,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法规支持中国本土IT企业在做大本国市场的同时拓展在欧美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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